输韩木制食品接触器皿需警惕甲醛超标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加强木制食品接触器皿进口监管的警示通告》,指出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依据《韩国食品卫生法》将对2016年2月29日以后从我国装运输韩的木制食品接触器皿实施“检查命令”,要求进口商必须提供由MFD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甲醛含量不大于4mg/L。
此次韩方加强木制食品接触器皿进口监管,主要由于近年来我国输韩相关产品多次被检出不合格情况,且多为甲醛含量超标。木制器皿甲醛超标主要是因为使用了合成粘合剂,且均为不同化合物与甲醛在催化剂作用下缩聚反应而成,这类粘合剂往往会残留或释放出不同程度的甲醛,损害人体健康。目前,多数国家特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木制产品甲醛含量都有着严格限量要求。
据统计,2015年温州局辖区出口木制食品接触器皿产品379批次、货值218万美元,其中输韩5批次、货值1.44万美元。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要正确选用粘合剂,在使用合成粘合剂时,选择正规生产的供应商,确保原料相关性能指标在规定范围内;二要改进生产工艺,尽量减少粘合剂使用量,同时积极探寻使用生态环保型粘合剂;三要尽可能保证成品通风及储存时间,让甲醛等有害物质释放消散至限值范围内。四要在输韩木制食品接触器皿时按要求附上甲醛检测报告,其中浙江省检科院为韩方MFDS认可实验室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