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起家具输美要报木材来源
《雷斯法案》修正案2010年4月1日波及家具业,东莞达标企业寥寥无几。
“山姆大叔”的贸易大棒上次是打在轮胎上。当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明年4月1日起施行时,家具很快也将享受类似“待遇”。修正案规定,木制品进口商在进口植物或家具等林产品时要进行原材料来源合法性等一系列申报,否则买卖双方可能面临被监禁的命运。
据了解,东莞家具企业的原材料供应链能达到要求的寥寥无几。
业内人士认为,修正案短期强制施行很难,可能会有缓冲期。家具企业购买原材料时要索取相关合法性证明,并逐步分散出口市场。
一、使用可疑木材或被罚
美国2008年修订的《雷斯法案》,从2010年4月1日起,覆盖范围将扩大至所有进口的木制家具产品。
根据修正案,木制品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林产品时都要提供基本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植物种类的拉丁名;采伐的国家;数量和尺寸;进口货值。如果进口商不知道所采购运输的林产品材料的原产国或植物名称,《雷斯法案》修正案允许申报每一种植物可能的名称、可能的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