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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征《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行业标准参编单位的函

关于诚征《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

行业标准参编单位的函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年3月4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论述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时,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是一个趋势,将加出传统行业新形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真正到来,电子商务平台得到迅猛发展,木材与木制品行业电子商务交易也必将成为时代新的发展模式。

为了加强引导电子商务在木材与木制品产业中的应用,规范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秩序,防止木材与木制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出现制假、售假现象,维护木材与木制品生产、经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完善电商时代下的中国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体系,降低流通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培养龙头级企业。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向商务部申请了《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国家行业标准计划。根据商务部办公厅2015年4月公布的《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5〕143号),《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被列入商务部2015年标准制定计划。目前,该标准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负责此标准的制定。

为了使该标准的制定能更加科学、合理,反映行业特点及需求,具有可操作性,高质量的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特发函诚征《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行业标准参编单位及参加起草人,并希望从事或即将致力于木材与木制品相关产品电子交易平台的服务商、木材与木制品交易市场、大型生产销售企业、仓储和物流运输企业、木材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经济区、木材贸易中间商以及终端需求企业、木材进出口公司、大中院校等科研单位,积极参与该标准的编写工作或提出编制工作意见。

有意参加起草《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行业标准的单位,请及时填写回执(附件1),以及起草单位登记表(附件2)、标准起草人登记表(附件3),于2015年8月10日前发送至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标准部。

联系人:谢满华 乔蔓 电 话:010-68392672

 箱:mclt14@163.com 传 真:010-68392652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信息中心

2015年6月15日

详情点击:

附 件:关于诚征《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行业标准参编单位的函(PDF版)

附件1:《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回执

附件2: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

附件3:《木材与木制品电子交易规范》起草人登记表



点击次数:565 来源: 发布时间:2015/6/16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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