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起舞在西藏高原上的绿色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地势高峻,环境独特,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这里还是我国和南亚及东南亚地区众多大江大河的发源地,被誉为“世界第三极”和“陆地水塔”,生态地位极为重要,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地区。
西藏高原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植被缺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全区森林覆盖率只有11.31%。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成为西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西藏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计划。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就是一项成效卓著的建设工程,它为青藏高原增添了秀色和魅力,涂抹了大片大片绿色。
一改善高原生态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发展
西藏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自2002年起实施,截至2009年6月,全区共完成国家、自治区安排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投资达3.88亿元,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10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2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85万亩。工程涉及7地(市)49个县(市、区),283个乡(镇),1301个行政村,农户52598户,农牧民群众306201人。
目前,工程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退耕还林计划完成率、面积核实率、质量合格率、作业设计率、建档立案率、检查验收率、抚育管护率和钱粮兑现率等综合指标基本上达到了国家与自治区相关标准和要求。综合效益显著,对改善高原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是一项惠民工程和德政工程。
——增加了生态脆弱区的林草植被,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西藏自治区退耕还林主要安排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的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扩大了绿地面积,新增林地面积110万亩,对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据初步效益监测,经过补植补造,退耕地还林保存率平均在76%以上,荒山荒地造林保存率平均在75%以上。大部分造林地人工封育促进更新使植被盖度由原来的不足10%,达到了现在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