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实木地板新国标和旧国标的差异解析
由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商品名称为强化木地板)国家新标准GB/T18102-2007正式实施,替代2000年版标准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修订的原则和依据:
GB/T18102-2000的发布实施对强化木地板企业的生产、销售、质量检验、质量纠纷的处理以及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和产品技术的不断更新,2000年版标准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1)依据GB/T1.1-2000进行标准编制;
(2)有利于促进产品国际化流通;
(3)适用于当前的生产技术水平;
(4)为产品和技术创新提供更大的空间;
(5)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6)满足公众对环保和耐用产品的需求;
(7)通过明示产品质量,让消费者更轻松地消费。
修订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情况:
(1)近年我国强化木地板出口数量快速攀升,目前约有40%的产品远销到近百个国家;
(2)强化木地板的表面模压处理方式日新月异,浮雕面强化木地板市场份额稳步增长;
(3)强化木地板的规格尺寸生产了较大的变化,完全打破了传统规格地板一统天下的市场格局,长度、宽度、厚度尺寸的丰富组合为强化木地板赢得了更大市场份额,例如规格接近实木地板的窄厚板赢得了国内外市场的青睐;
(4)消费者诉求更环保的产品,2005年E0纠纷使“E0”这个术语深入人心,在胶合板标准引入E0级指标后,市场对强化木地板标准中甲醛释放量指标加严的呼声比较强烈;
(5)消费者和厂商反映部分地板不耐晒,使用不久地板表面颜色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6)随着强化木地板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产品鱼龙混杂;
(7)消费者关注的耐磨转数,实验室间比对试验结果有一定差异。
新旧标准主要差异:
(1)修改了甲醛释放量的分类、指标和检验方法。根据目前强化木地板行业的具体情况,将强化木地板甲醛释放量分为两类,即E0级和E1级,相应指标确定为≤0.5毫克/升和≤1.5毫克/升;检验方法与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相同。
(2)修改了表面耐磨的分类、指标。强化木地板实际使用情况表明,当强化木地板的表面耐磨性能为≥4000转时也能满足一定场所的使用要求;新标准对表面耐磨进行重新分类,将家用型分为家用Ⅰ级和家用Ⅱ级,其中家用Ⅰ级指标为≥6000转,家用Ⅱ级指标为≥4000转。
(3)删除了表面耐水蒸气性能指标。根据在使用过程中强化木地板表面一般不会接触到水蒸气的实际情况,起草小组认为该项指标可不作为考核强化木地板性能优劣的指标,修订时删除了表面耐水蒸气性能指标。
(4)修改了吸水厚度膨胀率的试件制取、性能指标、检验方法。强化木地板吸水后边部膨胀与产品的使用寿命相关性较强,2000年版标准吸水厚度膨胀率的检验方法不能较好地仿真产品吸水后的实际表现,起草小组选择了与欧洲标准EN13329-2000接轨的方案,新标准修订采用EN13329-2000的试件制取、试验方法和性能指标。
(5)修改了静曲强度性能指标。原标准中静曲强度分为两个指标,其中优等品、一等品指标为≥40兆帕,合格品指标为≥30兆帕。由于强化木地板一般采用悬浮式铺装,对静曲强度要求不是很高,因此进行了适当调整,新标准修订为一个指标,即≥35兆帕,试验方法中的试验跨距依据GB/T17657-1999。
(6)修改了尺寸稳定性性能指标。尺寸稳定性性能指标与EN13329-2000接轨,修订为≤0.9毫米。
(7)修改了表面耐龟裂性能指标。2000年版标准中表面耐龟裂分为两个指标,根据多年来的检验结果证明,强化木地板产品一般能够达到0级,即用6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无裂纹,因此取消了1级指标。
(8)修改了抗冲击性能指标。2000年版标准中抗冲击性能分为两个指标,多年来的检验结果表明,80%以上的强化木地板产品均能达到9毫米以下,新标准修订为一个指标,即≤10毫米。
(9)增加了耐光色牢度指标及试验方法。实践证明,如果材料和生产工艺选择不当,在使用过程中强化木地板表面容易出现变色,这种缺陷是消费者无法接受的。根据同类产品标准要求,新标准增加了耐光色牢度指标及其试验方法,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与GB/T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相同。
(10)增加了表面耐磨检验用砂布校正和检验终点判断的内容。为了保证检验表面耐磨砂布的统一性和终点判断的准确性,参考EN13329-2000的规定,增加了表面耐磨检验用砂布校正和检验终点判断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