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FC发布符合欧盟木材法案要求的2013年产销监管链标准
PEFC的2013年产销监管链标准于今日发布,该标准提供了一个证明企业符合欧盟木材法案(EUTR)要求的有效机制。该标准经过18个月的修订,特别考虑了EUTR的要求,满足立法和监管过程中的特定条件。
2013年3月生效的欧盟木材法案禁止非法采伐的木材进入欧盟市场,设定强制程序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非法木材销售的风险,该法案适用于进口木材和国内生产的木材,因此关系到全球企业。
2013年产销监管链标准的几点主要变化包括:
·扩展了木材有争议来源的范围,涵盖了EUTR的具体要求,例如,除了要遵守与森林直接相关的国际、国内或当地立法以外,也要遵守贸易和海关立法。
·增加符合各项立法和监管过程(如EUTR)中有关树种和来源的附加信息要求。
·PEFC尽职调查体系(DDS)是PEFC产销监管链标准的必要部分,对所有认证实体和所有原料(包括认证原料)强制执行DDS。
·将有冲突的木材纳入到禁止使用原料的范围内。
·为保证向2013年标准的平稳转变,PEFC将提供广泛支持,包括在线研讨会、常见问题解答、面授培训会议。更多信息将于近期发布。
参考全球公众研讨中得到的300多份评论意见,PEFC的2013年产销监管链标准在多边利益方的审议中得到发展,并与PEFC技术文件发展进程(PEFCGD1003:2009)相一致。五家公司(Papernet、Puumerkki、Steelcase、Weyerhaeuser和ZellstoffStandal)自愿参与上述要求的初步试验,并将实地经验纳入到多边利益方工作组审议中。
林产品的产销监管链---要求(PEFCST2002:2013)于5月24日生效,过渡期为9个月,目前按2010年标准认证的企业在2013年要求贯彻落实前,可以调整其体系以符合EUTR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