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林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工信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47号)和2013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提出的“实施林产品品牌战略,推动林业产业结构升级”的会议精神,结合工信部《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3]65号)及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制定了《中国林产工业行业品牌培育专项行动计划》,该项计划得到了工信部科技司和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结合工信部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和《中国林产工业行业品牌培育专项行动计划》安排,协会决定正式启动该计划中的第一阶段工作,即中国林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目标
试点范围为:木地板、人造板、木门、木楼梯、壁纸、装饰纸、定制木家居、木结构产品等行业。
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指导试点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的能力和绩效。
通过评定“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完善林产工业品牌培育的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并为其后开展的“中国林产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中国林产工业著名品牌”评定奠定基础。
二、试点企业的要求
(一)试点企业的条件
1.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
2.拥有自主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
3.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
4.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一定竞争优势。
5.已经建立实施了质量、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6.曾获得过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的企业,主持、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试点企业需要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完成试点任务和目标,申请试点企业应在充分了解试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做出以下承诺:
1.最高管理者直接关心和推动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在企业内部确定相应机构统筹组织试点工作,并保证相关的资源、资金需求。
2.有计划地安排人员参加协会组织或推荐的统一培训,提高品牌相关人员专业能力。按照试点工作的内容和进度要求,开展内部培训,建立并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并接受外部评价。
3.提交的企业信息可以公开;在不危害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品牌培育案例。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为保证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各有关单位应分阶段完成以下任务。
(一)申请与推荐阶段
满足条件的试点企业自愿申请,填写《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参照《中国林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计划编制说明》(附件),制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计划》,就领导参与、组织保障、工作安排及时间进度等内容做出安排和承诺。
试点企业可由地方林产工业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协会各有关专业委员会推荐。推荐单位应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有关单位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可无公章)于2013年4月30日前发送至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专用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5月5日前邮寄到品牌培育办公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二)确认与发布
5月协会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后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并公布“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名单,颁发证书、匾牌。
(三)启动与培训(5-6月份)
品牌培育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会同有关专业机构面向试点企业举办2-3期品牌培育骨干培训研讨班,为试点企业培养品牌专业人才。
(四)试点企业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6月-8月)
1.企业内部宣传动员,增强品牌意识。明确品牌培育的主管部门,引导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试点工作。
2.开展企业内部培训和研讨,了解掌握《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等文件。
3.开展品牌培育现状调查,摸清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状况。
4.完善企业品牌培育战略,建立文件化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5.按照“中国林产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体系”要求进行自测和数据整理。
6.企业正式发布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并将《品牌培育管理手册》的电子和纸质版本提交到品牌培育办公室。
(五)试点企业体系运行及评价(9月-11月)
企业按照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开展品牌培育活动,保持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实施相关的监视和测量活动。
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编制《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并向品牌培育办公室提交《自我评价报告》的电子和纸质版本和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自测数据、表格等资料。
协会组织专家组对试点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绩效开展外部评价。对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数据进行分析计算。
(六)案例总结及推广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2月)
2013年底前,试点企业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要把通过试点给企业带来的观念、战略、职能、活动、能力及结果等方面最深刻变化、最显著提升的内容,以独立案例或经验的形式提炼出来。
品牌培育办公室将在试点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案例汇编(或蓝皮书),为深入推进工业品牌建设提供指导和帮助。
对品牌培育能力和绩效良好,且形成典型经验案例的企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授予“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予以表扬和宣传推广。符合国家工信部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标准的将会被推荐到国家工信部进行评选。
协会的品牌培育办公室、专家组可为试点企业提供服务,并委托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产业网、工信部品牌培育办公室等技术支持单位对试点企业进行调研指导。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为试点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咨询、宣传推广等服务,针对试点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现状和特点,与试点企业共同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品牌战略规划等。调研指导工作包括指导企业内部培训、初始评价、品牌战略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以及开展品牌培育能力、品牌竞争力评价等工作。
在试点过程中组织2-3期现场经验交流会,促进试点企业沟通学习。
开设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专用邮箱作为与试点企业联系的信息渠道,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网、中国产业网上发布有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办公室
联系人:英犁、刘栋、李东妍电话:010-64213438
传真:010-64217995
联系人:张继进电话:010-68250829
010-68250878
洪斌电话:010-62889245
宋斌电话:010-84600967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联系人:陈进文电话:010-68258906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联系人:徐京梅电话:010-84238194
孙志刚电话:010-8423819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6号楼213室(邮编100013)
中国林产工业品牌培育专用邮箱:lcgyp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