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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坦桑尼亚木材出口政策:允许和禁止出口的木材

  非洲坦桑尼亚木材出口政策

  坦桑政府对木材及其加工产品出口有一套完整的手续和规定。

  1.允许出口的木材及产品

  ①原木:仅限于柚木和檀木

  ②木材:软木锯材,如松树和柏树;柚木、檀木锯材;所有硬木和软木的地板制品;特殊用于乐器制造的木材,如黑木。

  ③半加工和加工成品:如木雕、工艺品、家具、门窗、桌椅等。

  2.禁止出口的木材及产品

  ①除柚木、檀木和软木外,其它硬木原木及其粗加工产品禁止出口。

  ②木炭

  3.办理出口许可

  出口商在出口木材之前,需填写一年内拟出口产品的出口申请表,同时向森林和养蜂局提交以下文件。

  ①公司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贸易证书复印件

  ③由坦桑尼亚税务局颁发的所得税完税证书复印件。

  ④客户定单或询盘复印件,标明价格、体积、重量和交易货币。

  ⑤银行对出口商前一年经营报告复印件(仅用于更新出口许可)。

  ⑥由森林和养蜂局颁发的林业和蜂业贸易注册证书复印件。



点击次数:655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4 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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