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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木炭出口 天津海关查获207吨走私原木木炭

    原木木炭,是指由树木原木经过不完全燃烧或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热解所产生的固体燃料,通常烧制一吨原木木炭需要约十倍的树木原木作为原料,是高耗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早在200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就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出口以木材(不包括竹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但是,在倡导循环经济、绿色生活,全社会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当下,仍有一些走私犯罪分子看准原木木炭在国内外的价格差,为谋取不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组织走私木炭。近期,天津海关就成功查获一起走私原木木炭出口的大案。

    2012年9月,天津海关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涉嫌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出口原木木炭案件,捣毁了一个企图向韩国走私原木木炭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走私木炭超过270吨。

    2012年6月,天津海关缉私局侦查人员发现韩国人李某、许某和中国人郭某三人有在天津口岸伪报品名走私出口原木木炭至韩国的重大嫌疑,马上加紧侦办。案件侦办中,海关办案人员发现李某等三人行事非常谨慎,多次更换不同的货运代理公司咨询木炭产品出口的通关业务,但迟迟不敢有所动作。

    时间来到8月底,天津海关缉私部门得到的进一步情报显示,李某等人已在国内采购了大批原木木炭(木炭行情报价,木炭厂商名录)准备走私出口,数量预计近300吨。在此情报基础上,海关办案人员通过贴近李某等人进行调查获得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将于9月17日将所订购的20000余箱木炭自河南运抵天津,集中存放于天津新港客运码头,21日申报后搭载“天仁”轮走私出口至韩国。

    “大鱼”上钩了!天津海关监管、缉私部门立即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确定走私犯罪嫌疑人动向,准备展开抓捕,一张秘密编织的大网正等待着这个贪婪的走私犯罪团伙。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日下午,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突然提前申报,这一突发情况打乱了海关办案人员原定的抓捕计划。关键时刻,天津海关缉私部门要求办案人员全员在位,做好提前采取抓捕的准备。20日晚19时许,瞅准时机,办案人员在天津火车站将以为完事大吉准备乘火车去河南的李某及送站的郭某成功抓获。与此同时,深圳一组办案人员也在经过9个小时蹲堵后,于21日凌晨3时许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获。

    21日早,天津海关查验、缉私人员共同对在天津港码头截获的涉案货物执行掏箱查验,证实所装20000余件货物全部为国家禁止出口的原木木炭,根据相关证据,认定涉案货物重量共计270余吨。至此,这起原木木炭走私大案成功告破。

    据李某等人交待,原木木炭因为发热效率高、耐燃的特点在韩国、日本等国家的烧烤餐饮行业很受欢迎,需求量也很大。他们正是看到这其中的“商机”才铤而走险,想通过伪报方式走私原木木炭出口大捞一笔。而就是他们心中这非法的一己私利,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巨大的生态环境利益。据海关人员介绍,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李某等人走私的这批原木木炭大多横截面呈现菊花状,烧制这种原木木炭必须使用生长超过六、七年以上的橡木等硬质木材作为原料。按一倍原木木炭十倍原木来计算,烧制270吨这种原木木炭需2700吨木材原料,相当于烧掉了10亩已经生长了六、七年的树林。

    海关打击涉及原木木炭的走私行为既是维护口岸正常、规范贸易秩序的要求,也是政府部门通过执法手段保护我国生态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报告号召建设“美丽中国”,系统论述生态文明,倡导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海关总署今年开展的“国门之盾”行动,则将资源性产品走私列为“四个领域、八个重点”打击目标之一。



点击次数:563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9 1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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