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正式启动
在9月9日召开的辽宁省林业工作会议上,辽宁省省长陈政高要求全省各地坚决抓好八项植树造林工程,坚决打赢全省植树造林的攻坚战。
多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近几年,先后启动实施了辽西北边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五点一线”滨海大道绿化工程、百校千村绿化工程、辽西北荒山绿化工程等省重点林业建设工程,全面加快辽宁生态省建设步伐。但目前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欠账较多,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必须下大力气整治,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加快建设绿色辽宁。
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辽宁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确保到2012年全省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5%以上的目标,辽宁省决定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期限为2010年至2012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1702万亩。
为组织实施好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辽宁省政府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依据省统一规划分别编制子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分别组织实施。二是工程建设要以集中连片的荒山、乡村道路及公路、铁路、主要河流两侧可视范围造林绿化为重点,尤其要重点整治毁林开荒形成的“小天窗”、开发矿山造成的“牛皮癣”等重点部位。
三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树种,采取带、片、网、点相结合,乔、灌、草合理配置,实行飞、封、造有机结合。四是各级政府要通过资金扶持、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放活采伐政策、奖励龙头企业等措施,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造林绿化。
五是整合现有各类造林专项资金,整合各种可利用资金来源,整合各项相关政策措施,重点用于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六是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谁投资、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不植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各级主管部门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批。各级政府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省政府还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造林绿化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通力合作。
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工程建设;公路、铁路等部门要做好交通干线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带建设;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区段的绿化工程建设;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河滩地绿化整治。要努力形成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搞好工程建设,加快绿色辽宁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