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四家地板企业获反倾销初裁
继3月2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木地板作出反补贴初裁后,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又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木地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此次反倾销初裁的税率在0%至82.65%之间。其中3家强制应诉企业中,裕华木业与良友木业被裁定为零税率,三林集团被裁定为10.88%的反倾销税率;73家单独税率申请企业被裁定为10.88%的反倾销税率,其余的中国企业全部被裁定为普遍税率82.65%。
湖州市南浔区世友、福马、贝亚克、富临门等4家企业在区外经贸局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应诉,抱团聘请了专业律师,申请了单独税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相关调查问卷及有关资料。经过6个多月的努力,世友等4家应诉企业最终取得了10.88%反倾销税率的较好结果。而南浔区其他木地板企业由于没有参与应诉,因此无论之前是否出口过美国市场,都将面临82.65%的高额反倾销税率,不仅盈利空间将被大幅挤压,而且来之不易的出口市场面临被迫放弃的境地。因此,企业一旦遭遇公平贸易壁垒,只有采取积极的应诉方式,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有可能减少竞争对手,更好地拓展国际市场。
据悉,美国商务部将在2011年8月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木地板作出反倾销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