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县: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笋竹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的通知》(明政办[2011]57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2011年在我县继续深入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竞赛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实施“十二五”竹业发展规划,按照“培育高效笋竹资源,深化笋竹系列加工,提高笋竹产业综合效益”的总体要求,2011年我县计划巩固提高高效丰产竹林基地22000亩,当年新建2000亩,建立各类竹林示范片10片(每片面积不低于100亩),低产竹林改造20000亩,竹兜腐烂技术推广面积1000亩,新开竹山道路40公里,修建竹山灌溉池400立方米,推广竹山机械爬山虎3台,完成招商引资800万元,实现竹业总产值2.3亿元。(详见附件)
二、竞赛办法
(一)检查方法:针对高效丰产竹林培育、竹林低改抚育、竹兜腐烂技术推广、科技示范、竹山基础设施、竹业开发示范项目及竹业领导小组建设、内业报表等内容,县里将进行逐项、逐片检查。竞赛活动的具体检查评比细则由县林业局负责制定。
(二)分值安排:总分100分
1.竹资源培育(40分)。其中巩固提高“两高一优”丰产竹林基地建设占10分,新建丰产竹林基地占5分,新建示范片占10分,低产竹林改造占10分,竹兜腐烂技术推广占5分。
2.竹山基础设施建设(20分)。竹山道路开设占10分,竹山灌溉占10分。
3.笋竹产业化经营(15分)。竹业产值占5分,竹山机械化完成占10分。
4.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建设(10分)。成立竹业开发竞赛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开展各项工作。
5.竹业表报工作(5分)。包括调度统计汇报和重要信息报告。
6.奖励分10分。对新增笋竹加工企业(规模达500万元),设置奖励分10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竹业开发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认真抓好竹业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评比等工作,确保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典型示范。各乡(镇)要突出抓好示范片建设,走林科教相结合道路。要做好技术推广工作,建立科技兴竹长效机制,引导群众搞好护笋养竹、改善结构、抚育管理,开展竹林施肥、竹兜腐烂技术推广,开设竹山道路,兴修山地水利、扩大竹林灌溉面积,提高竹山效益,建立丰产示范片、示范户,辐射推广。
(三)加大引资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招商活动,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新办笋竹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笋竹产业。胡坊镇要做好三明市2011年度竹业开发重点项目跟踪工作——督促明溪县荣华竹业有限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0万元即厂房建设、设备安装,确保12月投产。
(四)组建合作组织。坚持政府引导、林农自愿的原则,以亲情、友情和技术为纽带,组建各种竹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竹业经营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水平。
(五)开展技术培训。利用各种媒介,普及科普知识,送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技术培训班,传授最新科技成果,增强竹农科技意识,提高竹林经营科技含量。
(六)建立监督机制。县林竹产业建设工作组将跟踪竹业竞赛全过程,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跟踪督查,对完成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年终考评结果列入全县经济工作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