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县规范森林资源流转秩序保护林农权益
日前,随着78694本新林权证陆续发放到林农手中,竹溪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为预防一些单位和个人任意炒买青山和购买林地,竹溪县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地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流转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
该县明确要求:以稳定和保护林权为主要任务,坚持把经营山林的权利和利益让给林农,稳妥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坚决杜绝非法转让森林资源行为,对凡未进入林权交易中心交易的,不得办理其林权变更及初始登记手续、不得受理审批林木采伐许可;严禁各级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森林资源的流转,对非法流转森林资源的,将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