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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针对国有林发布《树木采伐权制度实施指南》

日本林野厅情报志《林野-RINYA》2020年第5期报道,2019年6月5日制定并通过的《日本国有林经营管理部分法律修正案》于2020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同时自当日起开始实施《树木采伐权制度》。对此,林野厅制定了实施指南,以便更好地指导采伐权制度的实施。

《树木采伐权制度》规定,在国有人工林区新设“树木采伐区”,授予经营者“树木采伐权”,以推动国有林出产的木材可长期、大批量地供应市场。该“树木采伐权”赋予经营者最少10年,最长50年的采伐期限,采伐面积200~300hm2,每年可采伐20hm2。日本政府决定,在2~3年内以都道府县为单位开设10个“树木采伐区”,并进行公开招募,经审查后再决定向经营者赋予“树木采伐权”。另外,在获得“树木采伐权”后,经营者须缴纳“权利设定费”,并且每次采伐时还需与森林管理局局长签署采伐实施合同,缴纳“树木费”。而且,从“树木采伐区”采伐出产的木材需首先满足中下游企业的需求。



点击次数:595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0/8/3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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