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双反”案第四次复审结果通报
各有关企业:
接我协会顾问律师张军通报,美国商务部于2017年5月30日就美国对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第四次年度复审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决结果是:
江苏森茂:0.23%(微量,视同为零税率);大连鹏宏:0%。平均税率:0%。
美国商务部于2017年5月10日已经公布地板案双反调查第四次复审的反补贴终裁,结果如下:
大连鹏宏:1.45%,上海伟佳:0.67%,平均税率:1.06%。
这是本案从第一次年度复审以来取得的最好结果,也是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所有年度复审案件中有史以来最好的一次终裁裁决。
非常感谢律师和相关企业一直以来对本案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感谢强制抽样企业的不懈努力为整个地板行业所做出的贡献!
(林产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