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十三五”规划通过评审
2016年7月29日,《广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发改委、林业厅专家评审。
“十三五”期间,全区规划完成营造林任务366.27万公顷,其中造林139.60万公顷,封山育林26.67万公顷,森林抚育200万公顷;全面停止51.16万公顷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新一轮退耕还林2万公顷,治理石漠化43万公顷;发展林下经济超过533.33万公顷。创建100个现代特色农业(林业类)核心示范区;人工纯林种植结构调整26.67万公顷,建立33.33万公顷“林业沃土工程”综合示范区,建设187.16万公顷国家储备林、152.4万公顷特色经济林、20万公顷珍贵树种基地;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试点建设国家公园;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2‰以内。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规划设计院、广西科学院、广西大学林学院、广西林科院、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广西林勘院、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等专家和代表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