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橡胶木经营风险法律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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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据北京晨报A05版刊登,一家具厂以橡胶木家具称为白橡木销售,结果商家赔偿三倍。近年来,行内企业在橡胶木经营过程中,引发一些纠纷,原因是个别企业在销售时,把橡胶木说成是橡木,结果是引发了经济纠纷甚至官司。虽然橡胶木与白橡木的颜色、纹理较为近似,长期以来,行业内有对“橡胶木”俗称为“橡木”的习惯,但在产品经销中,经营者必须明确地告知消费者是何木种,否则,无论你是有意或无意,经营者对消费者就有可能构成欺诈的法律风险。
必须清楚,从国家标准《中国主要木材名称》(GB16734)、《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GB/T18513)分类中,橡胶木与橡木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木材。其木质特性、市场价格和性价比都有较大的差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经营者不增强法律意识,在经营过程中,你的门店的广告牌,你的宣传资料,你与消费者所签订的销售合同等名不符实,都将成为对方(消费者)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成为对方(消费者)损害赔偿的诉求。一旦对薄公堂,官司必输无疑。为此,提醒上下游相关企业,在橡胶木产品经营中,不能把橡胶木制品作为橡木制品来宣传推广或销售,以免承担法律责任,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橡胶木在我国家具制造应用中性价比高,是一种新型材料,其独特的装修装饰效果和大众化的价格,受到愈来愈多消费者钟爱。其颜色、硬度、用途、供货量足等优势和特点非常明显。
根据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数据统计,2005-2015年10年间,中国橡胶木进口占阔叶锯材的比例,2005年占19%,2015年占33%,将近提高一倍,橡胶木进口增长3.9倍,平均年递增11.5%。
2015年,泰国橡胶木进口量305.2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223.1万立方米增长36.8%;在中国其他木材和木制品需求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橡胶木进口仍然是一株独秀。所以,顺德木业会员企业对橡胶木的经营和行业发展应该抱有足够的信心。